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分享是关于液压隔离式蓄能器用胶囊(以下简称胶囊)的耐久性试验方法及其检验规则。
一、胶囊的耐久性试验
胶囊的耐久性试验,参照表 1 规定的有关条件,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。往复动作试验每 1 万次,检查原充气压力下降率不得超过 1%,连续 10 个循环,累计 10 万次,总的压力下降率不得超过 9%。
蓄能器胶囊的耐久性试验条件,如表 1 所示。
表 1
试验阶段 | 公称压力 MPa | 充气压力 MPa | 动作压力 MPa | 充、放频率 min-1 | 油温 ℃ | 往复次数(次) | |
1 | p | 0.35 | +50% | 0.5~1 | 6~10 | 60~70 | 1000 |
2 | 0.17 | 0.1~1 | 500 | ||||
3 | 0.35 | 0.5~1 | 5~70 | 100 000 |
二、胶囊的检验规则
1、出厂检验
1.1 胶囊的外观和气密性,应逐件进行检验。
1.2 胶囊及其胶料的物理性能为抽检项目。
1.2.1 胶料以同班同机台生产量为一批。每批取一个样品,检验项目为硬度、拉伸强度、扯断伸长率、伸张疲劳、低温脆性、热空气老化、压缩永久变形、耐液体性(1 号标准油或 N10 号水包油任作一项)。
1.2.2 胶料的撕裂强度及橡胶与 45 号钢的粘合强度至少每半年检验一次。
1.2.3 如有一项物理性能不符合规定,允许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,仍不合格,则该批或该期间的胶料为不合格,用此胶料生产的胶囊也应为不合格品。
1.2.4 胶囊以同一胶料、同时期制造并一次交货的量为一批,每批取一个样品检验其硬度、拉伸强度、扯断伸长率及耐液体性(1 号标准油或 N10 号水包油任作一项)。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,允许复验一次,仍不合格则该批胶囊为不合格品。
1.3 胶囊的尺寸及公差(M、δ、L0、L1 等)检验,以同规格产品为一批,每批检验三件产品,如有一个尺寸或公差不合格,则该产品不合格,有二件产品不合格时,该批胶囊为不合格品。
2、型式检脸
2.1 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。
2.2 耐久性的检验周期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!如果您对用于上述试验相关的蓄能器用胶囊耐久性试验装置感兴趣,欢迎与大家联系!